20日,武汉市长万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,原则通过《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。据悉,2015年至2017年三年试点期内,武汉市将在青山和汉阳建设示范区,实施逾400个项目。到2017年,示范区内涝防治标准将提高到20年一遇,所有湖泊水质达IV类及以上标准。
今年4月,武汉市正式获批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。海绵城市,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,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“弹性”,下雨时吸水、蓄水、渗水、净水,需要时将蓄存的水“释放”并加以利用。
按照实施方案,青山示范区总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,重点实施杨春湖、两河区域海绵性改造,以及武青堤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,并形成棚改示范区、红房子示范区、红卫路商务示范区、南干渠生态示范区;汉阳四新示范区总面积15.5平方公里,总体布局为“一环、一湖、两轴、辐射五区”,以芳草溪、上太子溪、连通港、鲤鱼溪、火焰沟合围环城水系为一环,围绕中心方岛建设凤凰湖公园,并以四新明渠、总港为两条轴线辐射周边五大区域。
到2017年,我市城市雨水管理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,内河水系水质得到有效改善,防涝水平和防洪标准得到提高,生态底线得到有效保护,并建立一套源头控制、过程管理、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和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、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体系,确保新建项目海绵性审查率达到100%。示范区内,湖泊水质达IV类标准率为100%,港渠水质达IV类标准率为65%;内涝防治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,防洪体系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,防洪堤防达标率为100%;天然水面保持率100%,生态护坡比例达到50%。
万勇说,海绵城市建设是倒逼城市提升规划建设水平的一个机遇,全市上下要按照方案,边实施边完善。要将示范区海绵性建设项目纳入明年全市重点项目的考核范围,进行差别化考评;成立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,水务、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,建立工作协商机制,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,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。
会议还听取了我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,研究了相关工作。